青島市黃島區人才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做好2014年“千人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大功能區,區委宣傳部、區科技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新局,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組部《關于2014年“千人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組廳字〔2014〕27號)要求,2014年“千人計劃”申報評審工作突出“高精尖缺”導向,重點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領域傾斜,支持引進從事重大原始創新研究和有望實現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項目上,重點向“青年千人計劃”、“外專千人計劃”和“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傾斜。在引才單位上,重點向企業傾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及要求
(一)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含人文社科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
2、在國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于教授職務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引進人才,需具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國際重要核心刊物上發表過具有重要影響的學術論文;或者獲得國際重要科技獎項、掌握重要實驗技能或科學工程建設關鍵技術;
4、引進后應全職在國內工作不少于3年;
5、申報主體為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其中,人文社科項目申報單位為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重點引進知識產權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關系、外交學、心理學等專業的急需緊缺人才。
(二)創新人才短期項目
1、申報人是國家科技、產業發展和學科建設急需、緊缺領域的領軍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符合創新人才長期項目規定的人選標準;
2、在國內工作單位固定,有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能做出實質性貢獻;
3、已與用人單位簽訂連續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省內不少于2個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確合同期內工作成果知識產權的歸屬。
申報主體為高等學校、科研機構。
(三)創業人才項目
1、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學位,不超過55歲;
2、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具有產業化開發潛力;
3、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
4、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為第一大股東(股權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名創業人才);
5、申報人回國時間不超過6年,創辦的公司應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擁有核心技術的產品已處于中試或產業化階段。
申報主體為各類園區。
(四)“外專千人計劃”項目
申報人應為非華裔外國專家,申報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來華工作時間應在一年內。引進后應至少來華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個月。申報人應符合“千人計劃”引才標準。考慮到外國專家的實際情況,申報人年齡可放寬到65歲。具體申報條件由省外專局另行通知。
(五)“青年千人計劃”項目
1、屬自然科學或工程技術領域,年齡不超過40周歲;
2、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學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經歷。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的,應在海外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3、回國(來華)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知名企業研發機構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
4、申報人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以內;引進后全職回國(來華)工作;
5、是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或技術帶頭人的發展潛力。
對博士在讀期間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績的申報人,可以突破年齡、任職年限等限制,破格引進。
申報主體為高校、科研機構(含轉制科研院所)。
(六)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
申報人是自然科學研究或工程技術領域的國際頂尖專家,引進后全職在國內工作至少5年,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茨獎等國際大獎的獲得者;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學、科研機構任職的國際著名學者;國家急需緊缺的其他頂尖人才。
(七)文化藝術人才項目
1、申報人一般應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不超過55歲;從事舞臺藝術和創意設計的人選,可適當放寬學歷和年齡要求;
2、申報時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一年內。申報長期項目的,引進后應全職在國內工作不少于3年;申報短期項目的,要求在國內連續工作至少3年、每年不少于2個月;
3、申報人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際知名藝術團體擔任藝術總監、首席指揮、樂隊首席或聲部首席、歌劇舞劇主演、舞蹈指導、高級舞美設計師、高級舞臺技師等重要職務,或在國際知名藝術院校擔任教授職務3年以上,其業務水平受到業內專家的肯定;
(2)在國際知名文化機構、企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近5年來策劃、組織、推廣過國際性文化項目或具有較大國際影響的文化活動;
(3)在國家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文化機構擔任高級研究職務,從事文物保護、圖書館學、舞臺技術等專業的研究應用,取得了較大成就,在領域內有較高知名度;
(4)在國際大型文化企業擔任高級文化創意設計職務,或業內知名創意設計大師,期作品順應時代要求,創意獨特,影響廣泛,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申報主體為國有文化單位、藝術院校。試點期間引進規模控制在30人以內。
以上各項目計算年齡和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14年9月12日。
二、申報要求
1、除創業人才外,用人單位與申報人達成初步意向后,應由學術(技術)委員會或類似機構,組織專家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通過后簽訂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協議,再分別填寫申報書按程序報送。
2、回國時間。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外專千人計劃”項目、“青年千人計劃”項目、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的申報人,一般應未全職在國內工作;已經在國內工作的,回國時間應在2013年9月12日后。
3、申報次數。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外專千人計劃”項目、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的申報人,累積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4、填報要求。申報人應客觀、如實、完整地填寫申報材料,不得空項、漏項,各市、各用人單位要按照要求對申報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不符合申報要求的不予受理。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人的參評資格,并暫停用人單位一年內的申報資格。
三、申報材料
1、紙質材料報送要求
各個類型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附件、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千人計劃”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申報書和附件請合并裝訂,海外高層次人才簡要情況表和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另附。報送材料時,需報送紙質申報材料1份和電子文檔,電子文檔內容應與紙質材料一致。
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分別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國家重點創新項目”、“國有金融機構”、“企業長期項目”、“重點實驗室項目”、“重點學科項目”及相關材料(附件1)。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國家重點創新項目短期人才”、“重點學科短期項目”、“重點實驗室短期項目”、“中央企業短期項目”及相關材料(附件2)。非華裔外國專家申報短期項目的,可比照“外專千人計劃項目”,按規定程序報省外國專家局。
創業人才項目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創業人才”及相關材料(附件3)。
“外專千人計劃”項目填寫《“外專千人計劃”申報書》及相關材料(附件4)。
“青年千人計劃”項目填寫《“青年千人計劃”申報書》及相關材料(附件5)。
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及相關材料(附件6)。采取一事一議,申報材料單獨報送。
文化藝術人才項目填寫《千人計劃申報書(文化藝術項目)》及相關材料(附件7)。
申報書附件材料一般應包括:(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協議復印件;(4)在海外任職的證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論著、專利證書、產品證書)復印件或證明材料;(6)領導(參與)過的主要項目證明材料;(7)獎勵證書復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對“青年千人計劃”申報人選,除以上材料外,還需3封國外同行專家的推薦信。對創業人才,上述材料除第(3)外都要提供,還應提供創辦企業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權構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業計劃書、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由稅務部門出具的最近3年完稅證明。對文化藝術人才,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供相關影像資料。
2、電子版材料報送要求
電子版材料要與紙質材料一致,請將電子申報材料分類建立文件夾,并刻錄在一張光盤上。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新人才短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外專千人計劃”項目和“青年千人計劃”項目、文化藝術人才項目分開。每一類人才中,按照規定的專業領域分類存放。每個專業領域中,每名申報人單獨建立文件夾存放,文件夾名稱為申報人姓名,內容包括申報書正本,申報書附件,個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文件名稱分別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個人信息表”。如“張三”、“張三附件”、“張三個人信息表”。
3、“主管部門意見”或“省(區、市)組織部意見”填寫要求
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申報書中“主管部門意見”、“省(區、市)組織部意見”中第1、“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意見”,第3、“支持措施”用我們提供的內容即可。第2、“推薦理由”請參照提供的樣本簡練表述,注意突出人選引進前的重要任職經歷、重要成就、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引進后預期產生的效益等。下面“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公章)”為省委組織部填寫內容,各申報單位不必填寫。
創新人才短期項目申報書中的“主管部門意見”中“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意見”請參照提供的樣本簡述,注意突出人選引進前的重要任職經歷、重要成就、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情況、引進后預期產生的效益等。下面“主要負責人簽字”、“單位(公章)”為省委組織部填寫內容,各申報單位不必填寫。
四、其他事項
1、請各有關單位接通知后,對照標準條件認真做好摸底調研,對符合條件人選要靠上做好服務,切實把推報工作做實做細。區委宣傳部,區人社局、區科技局、區商務局、區文廣新局等做好重點人選挖掘和推薦申報工作。
2、請各單位于2014年8月18日前將“千人計劃”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區委組織部人才科(電子郵箱:rcc2008@126.com)。由區委組織部統一審核后報上級主管部門。
3、 聯系人:馮 凱 陳 雪; 電 話:86988550、86988560
附件:1、創新人才長期項目申報材料
2、創新人才短期項目申報材料
3、創業人才項目申報材料
4、“外專千人計劃”項目申報材料
5、“青年千人計劃”項目申報材料
6、頂尖人才與創新團隊項目申報材料
7、文化藝術人才項目申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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