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青島統一安排,我區(直轄區域)將為在我區就業的研究生(2012年以后畢業)發放住房補貼,本次申報補貼的期限為2013年7月至12月,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時辦理申報手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4年1月2日—17日。
二、申報提交材料
(一)首次申請研究生住房補貼提交以下材料:
1. 國內畢業生
(1)被就業單位錄用的,需提交派遣到單位的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兩份;
(3)《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原件及復印件;
(4)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可直接在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自助打印,網址為http://221.215.38.136/grcx/work/login.do);
(5)戶口簿本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6)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7)《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
(8)《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公章;
(9)《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電子版。
2. 留學回國畢業生
(1)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及2份復印件;
(2)被就業單位錄用的,需提交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
(4)戶口簿本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5)用人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6)《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
(7)《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公章;
(8)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電子版。
(二)以前已申領過研究生住房補貼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國內畢業生: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畢業生: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本人單頁原件及復印件,或公安機關出具
的戶籍證明;
(3)《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紙質版加蓋公章;
(4)所在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證明;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6)《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電子版。
三、受理部門:黃島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地址:黃島區朝陽山路(陽光大廈裙樓2樓)
聯系電話:85166760
聯系人:趙雷
附件1:在青就業研究生住房補貼申請表
附件2:研究生住房補貼匯總表
附件3:在青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情況登記表
另附:關于在青島市黃島區就業研究生申領住房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黃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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