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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登記驗證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3年度職稱申報工作,現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青政發〔2002〕3號)文件規定,我區負責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初級、中級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工作,審驗依據、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關于實施<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試行意見》(青人發〔2002〕19號)。
二、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負責申報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工作,審驗依據、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關于實施<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試行意見》(青人發〔2002〕19號)。
三、審驗繼續教育學分材料年限為近五年(即2009-2013年)。
四、晉升初、中級職稱的由主管部門整理匯總(填寫匯總表,見附件)后,攜帶2012年前的《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和2013年的相關材料自9月11日起至申報材料前集中到黃島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北京路10號)陽光大廈二樓6號窗口辦理。本人攜材料前來辦理的不予受理。(聯系電話:85166766)
五、晉升高級職稱的繼續教育學分審驗材料由主管部門整理匯總(填寫匯總表,見附件)后,自9月11日起至9月26日前集中到黃島區人才交流中心(北京路10號)陽光大廈二樓6號窗口提報材料,本人攜帶材料前來辦理不予受理。2012年學分已由青島市人社局審驗的,可只帶2012年學分證明和2013年的相關材料。2012年學分未經青島市人社局審驗的,必須攜帶近5年的所有學分驗證原始證件。
附:2013年專技人員繼續教育學分審驗匯總表(點擊下載)
黃島區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