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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南市人事局
膠南市統計局
南人字〔2010〕61號
關于轉發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統計局《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島市統計局文件《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0〕119號)轉發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材料的申報工作,并于7月26日前報市統計局法制科,聯系電話:85161691。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島市統計局
青人社辦字〔2010〕119號
關于轉發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
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市直及駐青各部門(單位):
現將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統計局《關于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10〕108號)文件轉發給你們,并將我市考試報名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按照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民主推薦并審查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呈報部門統一到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報名。各區(市)所屬單位的報名材料,由所在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審查同意后,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初審;市屬各單位的報名材料,由主管部門人事處審查同意后,報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初審。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對全市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匯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復核。
二、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的通知》(人發[1998]54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1〕97號)文件精神,“凡應參加外語考試的人員,須嚴格按等級適應范圍,在任現職期間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不得越級報考”。因此,申報高級統計師考試的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的B級綜合類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
三、報名地點:青島市統計局人事教育處(閩江路7號623室)
報名時間:截止至7月30日(雙休日除外)
聯系電話:85912272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統計局
魯人社辦發〔2010〕108號
關于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省直各部門(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統計局辦公室《關于2010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40號)和《關于開展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魯人發〔2005〕26號)要求,現將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范圍
從事統計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
二、報名條件
根據《山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辦法》(魯人發〔2005〕26號)規定,凡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具備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
3.具備規定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
4.取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各年度考核稱職或合格以上。
(二)學歷及資歷條件
1.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會計師、經濟師、審計師、工程師,下同)后,從事統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統計工作滿5年。
(4)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又獲得大學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的,所學專業應是統計專業或相近專業,在取得學歷或學位后繼續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以上,并同時符合以上(2)或(3)項規定的相應資歷要求。
2.對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資歷要求,但確有真才實學,取得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業績顯著,成績突出的人員,允許破格參加考試。其破格報名條件按照《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魯人發〔2005〕15號)執行。
三、考試
(一)考試內容
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內容請參見《高級統計實務科目考試大綱》。考試科目為《高級統計實務》,考試時間為180分鐘,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統計專業知識、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分析、解決和處理統計業務的綜合能力。
(二)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為2010年10月24日(周日)上午9:00至12:00。考點設在濟南市。
(三)考試報名
1.組織報名。考試報名按屬地化原則由各設區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計部門統一組織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按照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由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單位民主推薦并審查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呈報部門統一到指定地點報名。
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的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的業績、貢獻和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單位根據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綜合考慮申報人的品德、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情況,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推薦上報。事業單位要按照核準的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數量組織申報推薦,沒有高級統計師空缺崗位的不再推薦申報。
各設區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計部門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申報材料齊全、真實、符合要求。呈報部門審核同意、簽署意見、并加蓋印鑒,填制《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情況表》(附件2,用Excel制表并報電子版)。報名時,將《報名人員情況表》一式2份報省統計專業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省統計局人事處,濟南市山大路16號)。報名人員經省統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審核同意后,核發準考證,參加考試。
2.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8月10日。各市報名資料由各設區的市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計部門審核同意后,于8月10日前送省統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中央駐濟(南)單位和省直部門(單位)駐濟(南)報名人員由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于8月3日前統一到省統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報名。
3.報名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
(2)統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
(3)有效期內的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或有效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原件)。符合《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06〕7號)、《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7〕19號)規定的免試條件的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符合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須提供外語考試成績通知書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
(4)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應考科目(模塊)合格證書(原件)。符合《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02〕9號)第六、七條暫不參加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規定的人員,須由設區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門、高等院校人事處出具《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暫不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其中屬免考部分科目(模塊)的人員,須將免考部分科目(模塊)審核表、考試科目(模塊)的合格證同時上報。
(5)《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一式2份,1份由呈報部門留存,1份報省統計專業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
(6)近期1寸正面同底片免冠彩色照片2張。
(四)考試用書
考試依據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制定的《高級統計師實務科目考試大綱》,不統一編寫考試用書和指定參考書目。
《考試大綱》的征訂由各呈報部門于考試報名時一并統計,統一訂購。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任職年限以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試合格人員將頒發考試合格證。考試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內5年有效。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并考試合格的人員名單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聯合行文公布,并可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網站上查詢。
各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好申報資格審核關,認真做好考試考務工作,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以及不按政策要求辦事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里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和《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 〔1994〕9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附件:1.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2.2010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情況表
主題詞:專業技術 統計 考試 通知
膠南市人事局辦公室 2010年7月15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