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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膠南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的條件、程序
及補貼發放辦法
一、申報建立基地的條件
1、申報建立基地的企業應具備完善的職工培訓教育體系,能按照就業見習專業要求,提供適合畢業生工作,有一定管理或技術、技能含量的崗位;
2、每年能提供見習工作崗位;
3、工作環境良好,各項勞動保護措施到位;
4、能根據需要,在見習期間為見習畢業生安排指導人員和管理人員;
5、按照有關規定,與畢業生簽訂就業見習協議書。
二、申請建立基地的程序
1、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直接向市“見習辦”提出建立基地的申請,填報相關表格。
2、對經考查評估符合參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件和要求的企業,市“見習辦”與其簽訂協議書后,報“青島市見習辦”備案。
三、見習補貼標準及發放辦法
1、補貼標準。畢業生在見習期間,由見習基地和市財政部門各按50%的比例提供基本生活補貼,補貼標準按照青島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膠南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有條件的基地也可適當提高畢業生見習期間基地所承擔部分的生活補貼標準。
2、發放辦法。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先由見習基地全額墊付,見習期6個月滿后,由畢業生填寫《畢業生進入就業見習基地基本生活費申請表》,見習基地將此表報“市見習辦”審核,然后由“市見習辦”匯總報“青島市見習辦”審核,由“市見習辦”向基地發放。
具體事宜咨詢電話:85166763
膠南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辦公室
2010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