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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轉發青島市外國專家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
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報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青島市外國專家局《關于做好2010年度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根據通知要求,認真準備相關材料,于2010年11月3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干部科(機關辦公中心0102房間),聯系電話:85161632,電子信箱:kgk1632@126.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關于做好2010年度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0年度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報工作的通知》(魯教外函﹝2010﹞35號)精神,現就做好我市申報組織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助重點:能源、環保、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海洋綜合開發利用、先進制造技術、高科技農業、醫藥、金融、財會、經貿、法律、現代管理等專業領域;重點支持重點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以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產學研結合項目等領域的專家學者。
二.申請人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和較強的業務能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山東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應為科研機構、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正式工作人員。本科學歷者應工作5年(含5年)以上,碩士以上學歷者應工作2年(含2年)以上。
(三)一般應為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獲得者,具有高級技術職務且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業務能力,貢獻突出。
(四)申請人應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被錄取的人員在出國前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標準;托福成績550分以上;雅思成績6.0分以上;外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連續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超過1年;經過山東省外語培訓中心安排的專門培訓并參加BFT考試(高級),成績合格。
(五)年齡不超過55周歲且身心健康。
(六)曾獲得國家公派出國或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申請人不得同時申報多個資助出國培訓、留學項目。
三.申請人應提交的材料:
(一)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書及電子版。
(二)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三)獲獎證書和科研成果復印件。
(四)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五)《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
上述材料均一式2份,A4紙版面,其中1至4項按順序左側裝訂,第5項不裝訂。申請書及單位推薦意見表可從山東人事信息網(www.sdrs.gov.cn)下載使用。
受理時間:截至2010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高杰 聯系電話:85911347
聯系地址:青島市閩江路7號1709房間
附件:1.《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書》
2.《山東省政府自籌經費資助出國留學申請人員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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