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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轉發青島市外國專家局《關于申報2011年度青島市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青島市外國專家局《關于申報2011年度青島市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根據通知要求,認真準備相關材料,于2010年11月10日前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科技干部科(機關辦公中心0102房間),聯系電話:85161632,電子信箱:kgk1632@126.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關于申報2011年度青島市出國(境)培訓項目
計劃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外國專家局《關于申報2011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的通知》(外專發2010〔1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更好地為全市重大戰略需求服務,現就做好2011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按照“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趨利避害、更有成效”的方針,全面貫徹突出重點、優化結構、歸口管理、控制總量、按需派遣的指導原則,科學編制2011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
二.申報重點
(一)優先支持實施半島藍色經濟區緊缺急需人才培訓工程項目,努力培養一批高端海洋科技教育人才、高端海洋優勢產業技能開發人才和具有創新能力的海洋經濟管理人才。
(二)優先支持創新型專業技術類項目,加大對先進制造業、節能減排技術、生態環保技術、新能源研制與開發以及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項目支持力度。
(三)支持新農村建設(包括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生態農業、特色農業、農業新品種引進及繁育、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村產業機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經營等)項目。
(四)加大對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出國(境)培訓的支持力度,統籌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高黨政干部的領導能力和決策水平,逐步增強企業高層次經營管理人員的現代經營管理水平和國際化程度。
(五)大力支持獨聯體專項和軟件集成電路專項項目。進一步支持推動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及其他相關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出國(境)培訓項目。
(六)繼續加大支持中長期培訓項目的力度。優先支持近年來出國(境)培訓成果突出的單位和部門。對未報送2010年度出國(境)培訓成果的單位,將不予審批2011年度項目計劃。
三.填報說明
(一)各單位確定申報項目后(如有多個項目計劃的,應按照項目重要性排出次序),填寫《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劃分為黨政干部項目、專業技術項目、企業管理項目三類,請按照項目內容和人員構成情況準確分類,分別填寫《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黨政干部)》(見附件一)、《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專業技術)》(見附件二)、《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企業管理)》(見附件三)并同時報送電子文本,黨政干部項目還須逐項填寫《審核類黨政干部出國(境)項目補充說明》(見附件四)并加蓋組團單位公章,報市外專局審核。
(二)經市外專局審核確定列入2011年審批類項目計劃的,還需按照培訓內容分別填寫《管理人員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和《專業技術人員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此類項目待11月15日審核后另行通知各單位并填寫相關材料)。
(三)所有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單個項目人數均須控制在20人以內(含20人)。
(四)所有出國(境)培訓項目,申報單位要按照《國(境)外培訓渠道管理暫行辦法》(外專發〔1999〕4號)選擇境外培訓機構(可登陸國家外專局網站http://www.safea.gov.cn查詢)。市外專局將對未填報境外培訓機構的項目和申報同一培訓機構較多的項目進行調控。經批準的項目,原則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訓機構。中長期項目,原則上應選擇國(境)外大學作為培訓承辦方。
(五)各單位須于2010年11月15日之前將2011年審批類及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報送至青島市外國專家局。對未按申報要求申報的或逾期申報的將不予受理。
(六)2010年常規審批類項目須在2010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確需推遲到明年執行的,應列入2011年計劃重新申報。獨聯體項目及軟件與集成電路項目可延期至2011年6月底前派出。
聯系人:高杰 聯系電話:85911347
郵箱:qingdaoyzb@126.com
地址:青島市閩江路7號1709房間
附件:1.《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黨政干部)》;
2.《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專業技術)》;
3.《2011年審核類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企業管理)》;
4.《審核類黨政干部出國(境)項目補充說明》。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