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南市人事局文件
關于做好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
登記驗證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島市人事局《關于實施<青島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試行意見》(青人發〔2002〕19號)規定,為進一步做好我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登記驗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分登記驗證的范圍和內容
本次學分登記驗證的范圍和內容為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類繼續教育培訓、自學、著作及科技獎勵情況。
二、學分登記驗證的方法
各單位在繼續教育學分登記驗證時,要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折算辦法》(附件1)計算學分,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出具的有關證件為其辦理學分登記驗證手續,驗證時需本單位分管繼續教育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凡未經人事部門備案的各類培訓班,不計算學分。
三、學分登記驗證工作時間安排
本次學分登記驗證時間為2009年4月13日-5月8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2)。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時間攜帶有關證件原件到市人事局考試培訓中心(北京路10號陽光大廈裙樓二樓,聯系電話:85166766)辦理驗證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附件:1、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折算辦法
2、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分驗證時間安排表
二OO九年四月三日 |